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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ST东洋收警示函

2025-07-06 04:43:11 [综合] 来源:投畀豺虎网

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9月15日,业绩预告洋收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信息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发布公告显示,披露因年度业绩预告、不准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警示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业绩预告洋收据悉,信息该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业绩预告均存在净利润披露与当年实际净利润差异重大的披露问题。

根据公告,不准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时称,警示预计公司2020年净利润扭亏为盈,业绩预告洋收盈利500万元至750万元。信息2021年4月15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时称,披露预计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421.69万元。不准而在2021年4月28日,警示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公告,将报告期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5亿元至3亿元。2021年4月30日,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99亿余元。该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净利润与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该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同样出现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2022年1月19日,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时称,预计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亏损2亿元至2.6亿元。4月1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时,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9亿元至10亿元。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10.19亿余元。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净利润与2021年度实际净利润差异重大。

因上述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近期ST东洋及其关联方接连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9月9日,ST东洋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及ST东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董事兼副总经理车志远存在违规减持行为,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9月13日,东方海洋集团因在受到行政处罚后6个月内以及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减持ST东洋股份,同时未在相关减持行为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李严

校对 赵琳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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