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董事电生权威,长成专业,被告及时,涉亿全面,元案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理股利直
控股41%却不是份扣非归实控人,董事长成被告涉1.1亿元案子,母净电生理股份扣非归母净利一直亏亏亏
来源: IPO日报
3月31日,亏亏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电生理股份”)将科创板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会。董事电生
有意思的长成是,虽然电生理股份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1.11%的被告股份,但电生理股份却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涉亿另外,元案电生理股份董事长作为被告人之一还涉及一起1.1亿元的理股利直未决诉讼。
来源:公司官网
代表“电生理”行业?
成立于2010年8月的电生理股份主要从事电生理介入诊疗与消融治疗领域的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电生理技术是指以多种形式的能量刺激生物体,测量、记录和分析生物体发生的电现象和生物体的电特性的技术,在心脏医学领域,电生理技术主要应用于对心律失常进行诊断,并在该基础上进行心律失常的治疗。
虽然电生理股份公司全名中含有“电生理”字样,且登陆科创板后股票简称目前定为“电生理”,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时证券简称亦为“电生理”,似乎“电生理”一词足以代表公司。但事实上,国内电生理器械市场始终由强生、雅培等跨国医疗器械厂商占据垄断地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报告显示,2020 年国产电生理医疗器械市场份额仅为9.6%,国产化率不足10%,进口厂商具备明显优势。
以销售收入计算,2020年中国电生理器械市场的前三名均为进口厂商,其中强生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心脏电生理销售额达约30.30亿元,市场占比为58.8%,排名第一;其次是雅培和美敦力,分别占比21.4%和6.7%,三者合计市场份额超过85%。电生理股份则排名第五,占有约2.7%的市场份额,与国际行业巨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这里有个疑惑,电生理股份在上会稿中自称为“电生理股份”,按上交所官网显示来看,科创板上市后简称“电生理”,那么,电生理股份这家公司能代表“电生理”吗?是否会像美的给自己取简称叫“电器集团”、给自己取简称为“半导体股份”一样奇怪?
项目摘要,数据来源:上交所
业绩方面,电生理股份于2017年8月登陆新三板并挂牌一年多,结合其披露来看。电生理股份2015年至202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22.73万元、4603.64万元、6193.61万元、8421.78万元、1.17亿元、1.41亿元、1.9亿元。
虽然电生理股份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但其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在这一期间均为负,分别为-1734.64万元、-2309.66万元、-1786.37万元、-908.15万元、-2514.02万元、-1597.55万元、-2962.59万元。
在此背景下,虽然有2016年股改的影响,但电生理股份截至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仍亏损了5808.18万元。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新对IPO日报表示,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这意味着,在年末的未分配利润转负为正前,电生理股份无法向股东进行分红。
关于公司何时能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电生理股份对IPO日报表示,公司根据分红条件,待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可进行分红计划,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门槛较高,且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大,且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导致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随着募投项目实施,产能和技术水平将提升,公司争取尽快通过业绩提升为股东贡献良好的回报。
1.1亿元的未决诉讼
股权方面,持有电生理股份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嘉兴华杰、微创投资、毓衡投资,分别持有公司41.11%、38.49%、7.32%的股份。其中,嘉兴华杰为电生理股份第一大股东,并持有41.11%的股份。不过,电生理股份却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对于原因,电生理股份在上会稿中表示,公司前两大股东系嘉兴华杰和微创投资,各自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较高且较为接近,其余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0%。嘉兴华杰、微创投资均无法单独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董事会层面,电生理股份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顾哲毅、金哲杰由嘉兴华杰提名,罗七一、张国旺由微创投资提名,孙毅勇由毓衡投资提名,独立董事杨健、栾依峥、宋成利由董事会提名。即嘉兴华杰和微创投资提名的董事人数相同,且均低于电生理股份董事总人数的半数。
董事会提名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值得一提的是,由嘉兴华杰提名的电生理股份董事长顾哲毅,以及北京瑞智医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瑞智投资”)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瑞智投资系嘉兴华杰的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嘉兴华杰64.39%的财产份额,进而间接持有电生理股份26.47%的股份。
具体来看,北京万洁天元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洁天元”)曾与瑞智投资协商融资,以完成对某医疗行业企业的收购,顾哲毅及同案另外两名共同被告为负责该交易的经办人员。万洁天元认为瑞智投资及上述个人存在利用其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于2021年9月1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瑞智投资、北京华杰瑞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瑞智投资的关联方)、顾哲毅及同案另外两名共同被告(下称“五被告”)提起诉讼。
万洁天元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五被告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等侵害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销毁其保留的涉案商业秘密;请求判令五被告向万洁天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亿元;请求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